一、背景
儿童友好城市倡议(Child Friendly City Initiative,简称CFCI)于1996年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人居署联合发起。同年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召开的第二次联合国人居大会上,“儿童友好城市行动”首次被提出,得到世界范围内38个国家3000多个城市和社区的积极响应。按照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观点,儿童友好城市的关键是“儿童优先”。第二次联合国人居大会宣布,儿童福利是衡量一个社会的宜居程度、民主程度和良好治理的终极指标。
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是城市治理的创新实践,更是对现代城市文明理念的践行。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联合22个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全面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努力让广大儿童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建设原则
(一)儿童优先,普惠共享
坚持公共事业优先规划、公共资源优先配置、公共服务优先保障,推动儿童优先原则融入社会政策。坚持公益普惠导向,扩大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让广大适龄儿童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服务。
(二)中国特色,开放包容
立足国情和发展实际,促进儿童参与,探索中国特色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路径模式。结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坚持世界眼光,借鉴有益经验,强化交流互鉴,以儿童友好促进民心相通。
(三)因地制宜,探索创新
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资源禀赋特点,因城施策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建设模式经验,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多元参与,凝聚合力
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儿童工作“一盘棋”理念,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完善多领域、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合力。
三、建设路径
(一)推进社会政策友好
坚持儿童优先,制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考虑儿童需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儿童需要。城市规划建设体现儿童视角,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注重儿童参与,建立健全儿童参与公共活动和公共事务机制,畅通儿童参与渠道,涉及儿童的重大事项事先听取儿童及监护人意见。
(二)推进公共服务友好
健全完善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体系,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等提供普惠托育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普惠共享,补齐资源短板,提高保教质量。优质均衡保障,建设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做好儿童健康管理及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三)推进权利保障友好
关爱保护特殊困难儿童群体,加大对困难家庭的重病、残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力度。落实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实施分类救助。构建适度普惠儿童福利体系。
(四)推进成长空间友好
让城市空间适应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加强城市街区、社区、道路以及学校、医院、公园、公共图书馆、体育场所、绿地、公共交通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做到安全、便利、亲近自然。
(五)推进发展环境友好
聚焦儿童日常学习生活等场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培养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塑造健康文明的人文环境。
四、实施保障
(一)政策法规保障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儿童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如财政支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二)资金资源保障
加大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财政投入,确保建设资金充足。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
(三)社会参与监督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监督机制,加强对建设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和效果。
(四)信息化检测评估
推进儿童友好城市的数字化建设,如建立儿童友好数据库、专家库和“空间一张图”,为儿童成长提供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精准服务。
五、结束语
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建设不仅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努力的实践。在政策上鼓励和支持构建儿童友好型城市。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儿童的需求和感受。在建设过程中提供更加安全、便捷、舒适的公共服务设施。以创新的实践方式,从儿童的视角出发,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共同为儿童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