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甘泉县县域供气、供水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力度,推动绿色发展;推进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加快国有林场苗木发展产业化进程,从而助力甘泉县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甘泉县拟在全县4个乡镇新建甘泉殡仪馆等11个项目。根据《甘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以上项目选址均有部分或全部未在允许建设区内,规划已有允许建设区大部分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不满足项目选址特殊要求。因此我公司受甘泉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依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报批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规发〔2015〕5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甘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进行修改。
规划修改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在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布局,保障县域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县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对新增建设用地布局进行适当调整。确保建设用地总规模等约束性指标不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规模,保证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不变。
甘泉县规划修改项目评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