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地价管理是地价管理工作的核心,是政府规范和稳定土地市场,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74号)要求基准地价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基于此,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基准地价制订和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用发〔2017〕25号),对全省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进行了安排和布署。为落实省厅文件要求,安康市国土资源局随后下发《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准地价制订和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安国土资发〔2017〕285号),要求全市各县尽快组织开展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平利县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
该项工作于2018年2月正式启动,2018年8月进行县级听证,2018年12月进行省级评审验收,并顺利通过。最终撰写文字报告350余页共计16万余字,形成了文本、表格、图件和数据库成果共30余个,经资料收集和外业调查、内业处理和成果编制、县级听证、省厅验收等阶段,历时10个月圆满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