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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用性村庄规划质量评估实践探索——以A县为例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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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城乡关系全面重构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新变革的大背景下,村庄地区规划建设进入新阶段。20193 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时提出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等文件对村庄规划法定地位、规划深度、实用管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以往应编尽编的原则,近几年大部分地区村庄规划已经启动编制,在实践过程中发现,部分建设需求不强烈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的意义并不大,且在国家相关部门调研中发现,已编制的村庄规划,普遍存在盲目追求全覆盖、与村庄发展实际联系不紧密、规划内容深度不够、实用性不强等问题。2024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自然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提出,村庄规划的编制要结合地方实际和村庄发展需要,按照需编则编、实用管用的原则进行,确保村庄规划能够真正指导村庄发展,促进乡村振兴。

20249月,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县为单位,按照《陕西省村庄规划质量评估技术指南(试行)》分类开展评估工作。

二、村庄规划编制质量评估体系构建

(一)评估对象

A的所有行政村,包括135个行政村。

(二)评估原则

坚持县域统筹。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分类评估。坚持有序推进。

 

(三)统一评估底图底数

统一评估基数: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203不打开)为基础,结合基础测绘、地理国情普查、地籍调查、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结果等工作成果,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统一用地分类标准。

整理数据底图:开展具体评估工作前,应梳理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对评估对象传导的约束指标、空间布局和用途管制等内容;通过收集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参与评估村庄的基本情况。

梳理规划编制情况:以评估工作启动时间为基准日,按照已批复、已编制完成未取得批复、正在编制、已列入编制计划和未编制等类型,对县域内村庄规划编制情况进行分类统计。

(四)评估内容

适用性评估:县域行政区范围内已批复、已编制完成未取得批复的村庄规划。

评估主要内容:

1、规划编制程序应规范完整,包括但不限于:

 

2、规划成果形式评估

 

3、规划成果符合性评估

 

 

需求性评估:已列入编制计划清单尚未编制村庄规划和已纳入通则式规划管理需转为单独编制的村庄。

评估主要内容:

1、特色保护型

 

2、重点发展型

 

(五)评估结果应用

 

三、规划评估实践

通过对A135个行政村开展评估。重点对县域内已取得县级人民政府批复和已编制完成未取得批复的2类村庄规划开展适用性评估,对于正在编制的村庄规划,参照适用性评估要求做好排查整改和质量提升,共涉及85个行政村。未编制的村庄应按照《关于做好<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规发〔202490号)规定,不再单独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确需单独编制的应开展需求性评估。目前区剩余50个村未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均未列入编制计划清单或纳入通则式规划管理,不作为本次需求性评估对象。

村庄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规划编制程序不规范,缺少必要的程序要件

少部分村庄规划编制成果中缺少村委会(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决定和申请、驻村调研记录、村委会讨论方案记录;

因上位规划未批复,此次评估的所有村庄缺失县级人民政府审议材料、批复文件、规划长期公开、纳入村规民约的材料;

(二)部分规划成果规范性较差,文字和图件存在低级错误

规划成果完整性方面:基本上所有村庄规划缺少数据库成果;村庄规划成果中附件缺失(包括专家论证意见、部门意见等缺失)等内容。

文本成果形式方面:部分村庄规划文本框架未按照要求进行编写、文本未进行法条化、规划依据未更新至最新版本;附表未按照编制要点进行;极个别村庄文本中出现其他地域名称、错别字等低级问题;

图纸成果形式方面:少数村庄规划图纸缺少道路名称与四至标注、缺失河流水域等问题;基础设施规划图纸表达不符合规范要求;图纸未按照《陕西省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要点(2023年)》要求命名等问题;

规划底图底数方面:近一半村庄规划编制没有明确规划基础数据;

村民版成果方面:一部分村庄规划以公示版成果替代村民版成果或村民版成果缺失。

(三)部分规划成果与上位规划衔接不紧密,上位规划约束性指标未严格落实

规划成果符合性方面:少数村庄规划需要进一步落实上位规划,确定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近期实施计划等内容。村庄规划成果需进一步强化与上位规划和相关规划衔接,细化村庄定位、落实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内容;村庄规划成果中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有量与上位规划存在偏差。

其他规定方面:各村庄需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合理需求,加强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结合村庄发展实际,做好实用性村庄规划。

四、结语

村庄规划作为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规划成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村庄未来的发展,此次评估基于规划编制情况,纠正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存在的盲目追求全覆盖、编制程序不完整、脱离实际、村民参与度不够、实用性不强等问题,针对每个村庄提出整改和完善措施,使村庄规划真正起到引领村庄未来发展的作用。未来村庄规划评估工作还需重点关注村庄规划的时效性与实用性,以保障和适应乡村地区建设的精细化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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