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意义
为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制度,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切实落实和维护所有者权益,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及《陕西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实施方案》(陕自然资发〔2024〕1247号)工作要求,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部署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此项工作旨在着力解决资产底数不清的问题,将查清实物量和核算价值量作为首要目标;同时,从资产管理和履行所有者职责角度,将理清使用权状况纳入资产清查工作。
二、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着力解决资产底数不清的问题,将查清实物量和核算价值量作为首要目标;同时,从资产管理和履行所有者职责角度,将理清使用权状况纳入资产清查工作。
——坚持系统谋划、有所侧重。结合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特点突出重点:以利用为主的,兼顾摸清资产底数和理清使用权状况;以保护为主的,侧重摸清底数情况。同时查清储备土地等情况。
——坚持融合已有、应用导向。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开展资产清查,融合调查监测、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确权登记、审批供应等成果查清实物量;在估价、核算等成果基础上,建立内涵统一、覆盖全省的空间化自然资源资产价格体系,核算经济价值。
三、主要任务
(一)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范围包括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6类自然资源资产。
(二)清查任务
◆ 查清实物量
全面掌握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用途、分布等实物属性信息,形成实物量图层。
◆ 更新和完善价格体系
收集交易价格、收益、成本等价格信号,更新并完善省级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形成价格空间化成果。
◆ 核算价值量
将实物量属性信息与价格空间化信息匹配,核算土地、矿产、森林、草原等4类资源资产经济价值,形成价值量图层。
◆ 理清使用权状况
重点理清国有建设用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权主体及其类型、来源、年期、权利变化、合同价款等信息。
四、任务分工
◆ 省级主要任务
①部署全省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培训,明确技术要求,建立协调机制。
②组织采集和汇总价格信号,更新及完善国有农用地、建设用地、矿产、森林、草原资源资产省级清查价格体系。
③开展全省水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
④开展省级管理的矿产资源资产清查,并将成果逐级下发至县级主管部门。
⑤组织开展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清查,重点查清储备土地有关情况。
⑥根据使用权状况清查成果,提取省属国有企业土地资产信息,开展省属国有企业在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情况调研。
⑦汇总形成黄河流域陕西段、秦岭地区专题清查成果,探索资产清查成果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面应用。
⑧复检全省资产清查成果,建立省级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
◆ 市级主要任务
①组织县级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建立市级协调机制。
②配合采集资产清查价格体系更新所需资料,协助开展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工作。
③开展市级管理的矿产资源和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清查,并将成果下发至县级主管部门。
④对县级提供的资产清查成果进行预检、汇总,建立市级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
◆ 县级主要任务
①采集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和更新所需的基础资料,更新本行政区建设用地等资产清查价格。
②开展本行政区内全民所有土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以及县级管理的矿产资源资产清查。结合逐级下发的各类资源资产清查结果,查清本行政区内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
③重点理清本行政区内国有建设用地和县级管理的矿产资源资产使用权状况,结合逐级下发的资产清查结果,梳理本行政区内国有建设用地、矿产资源使用权状况。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其他类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权清查。
④开展县级管理的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重点查清储备土地有关情况。
⑤对资产清查成果进行自检,建立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
五、时间安排
本次实物量、价值量资产清查基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更新时点为2025年12月31日。
(一)准备工作
2024年9月,省级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全省培训。
(二)查清实物量和核算价值量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国家级、省级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所需基础数据采集。
2025年5月底前,更新国有农用地、建设用地、矿产、森林资源资产省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草原资源资产省级清查价格体系;测算国有农用地、建设用地、矿产、森林、草原等资源资产省级清查价格。已完成资产清查试点的地区将资产清查实物量、价值量等成果更新至基准时点,未完成资产清查试点的地区完成基准时点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
2026年5月中旬,完成更新时点的实物量、价值量成果更新。
(三)理清使用权状况
2025年11月底前,基本理清国有建设用地、矿产资源资产使用权状况。
(四)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清查
持续开展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清查。2025年5月底前,重点完成储备土地资产清查。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截至更新时点的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清查。
(五)核查质检入库
2024年9月至2026年6月,开展全过程质量核查。
2025年6月底前,完成基准时点的资产清查成果省级复检并上报自然资源部;2025年12月底前,配合自然资源部完成基准时点的资产清查成果核查、汇交入库工作。
2026年5月底前,完成更新时点的资产清查成果省级复检并上报自然资源部;2026年6月底前,配合自然资源部完成更新时点的资产清查成果核查、汇交入库工作。
六、技术路线
根据资产清查任务,资产清查技术路线包含工作准备、实物属性清查、使用权清查、经济价值核算、成果核查质检、成果汇交入库、成果分析应用等阶段,详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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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果内容
资产清查成果包括以下内容:
(一)数据成果
①资产清查数据;
②资产清查价格体系;
③价格信号数据。
(二)文字成果
①《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总结报告》;
②《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质检报告》。
(三)图件成果
各类资源资产清查专题图。
(四)数据库成果
①省级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
②地市级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
③县级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
八、结语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是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中一项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底数的基础工作,可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编制、资产负债表(平衡表)编制等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更好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